北京市西城区儿童友好城市LOGO与宣传语征集活动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前我区已成为第二批建设儿童友好示范城区。
为宣传普及“一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友好理念,加快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塑造西城区友好城市统一形象,进一步营造儿童友好氛围、凝聚儿童友好共识,西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西城区妇联从即日起至3月1日期间联合开展西城区儿童友好城市LOGO与宣传语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3月1日。
征集内容
具有西城特色的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形象标识和宣传语。
征集范围
全区广大儿童和家庭。
作品要求
1.要突出西城特色和文化内涵,以儿童友好为主题,要求以图片为主,主旨突出,设计新颖,充满童趣,标识度强、辨识度高,有较强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辨识和传播。
2.要适宜宣传和推广,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3.需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作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4.应征作品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或手绘扫描件,需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RGB,A4幅面,图片清晰,所有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5M,作品一经选用需提供原始设计文件,如PSD/AI文件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应征作品可以是电脑软件制作作品(含电脑手绘)或绘画作品(纸质)。绘画作品一律为A4幅画。
其他事宜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设计作品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若因此引发纠纷,一切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自获奖之日起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
3.获奖者需根据宣传推广需要,配合主办方进行作品调整。
4.应征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5.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6.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024年2月26日
截止日期
龚棘鸥
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这个活动感兴趣,可以点击文章最左下方“阅读原文”填写报名。
报名方式
https://mp.weixin.qq.com/s/hgVx8FfHb6nbxbuTwXEa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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