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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的通知

2023-03-15 23:03     网络     已有88人围观

各地市、州美协、美术馆、群艺馆、美术院、美术创作机构、美术学院及各大专院校:

为,中共湖北省委号召全省上下“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缔造”是学习贯彻生动实践,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湖北省文联、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号召全省美术工作者用真心和真情,描绘“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生动景象。经湖北省文联党组研究决定,于2023年6月举办“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本次主题美术创作与展览活动是由湖北省文联统筹领导,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办实施,以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和特邀艺术家创作等形式,开展本次主题性美术创作活动。“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聚焦: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理念;围绕湖北省开展“共同缔造”实践主线——“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讲好“共同缔造”湖北故事。

一、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以作品发送邮箱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面向湖北全省广泛征集。

三、展出规模:200件(以实际入选参展作品为准)

四、作者待遇:

1、入选“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参展证书。

五、参评作品要求:

1.送评作品类别、尺寸

(1)作品类别: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综合材料绘画、漫画、连环画、插图。

(2)参展作品具体要求:见“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作品种类与尺寸规格要求(附件1)。

2.参展作者可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参展,每位(组)申报作者,具有申报作品的知识产权。

3.参展作品符合“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要求。

六、作品评选:

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由湖北省美术家协会组织抽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作品评选。评选结果在湖北文艺网、“湖北文艺”微信公众号、“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申报初评作品要求:

1.投稿作者与作品信息均须以电子文件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包含:

(1)提交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报名表(附件2),每位(组)作者只可申报参展一件作品;

(2)提交作品电子版图片1张,JPEG格式,分辨率为150DPI,单幅作品图片文件大小为10MB,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作品种类材质+作品尺寸+创作年代(雕塑、综合材料等作品,可提交作品电子版图片3张,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要求同上)。

(3)上述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作品电子信息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hbmx1956@163.com,邮件命名:共同缔造美展+姓名。

2.联系人:曾薇;办公电话:027-68880697

八、作品原件收件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九、原创要求:

申报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含合作),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湖北省美协官网进行公告,取消其参评参展资格。

十、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湖北省美术家协会拥有“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最终解释权。

十一、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通知中的各项规定。

十二、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相关展览信息可登录在湖北文艺网、“湖北文艺”微信公众号、“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查看。http://www.hbswl.gov.cn/

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作品收件要求、展览时间地点等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作品种类与尺寸规格要求.docx

附件2: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报名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LRftNDF9VxlN7RGnpQ0t_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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