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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翰墨雅韵·职院风华”首届楹联书法作品展览征稿

时间:2024-03-22 00:44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0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传统楹联文化传承与发展,集中展现近年来我市楹联书法创作成果,结合通辽职业学院建院20周年之际,营造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书法艺术的浓郁氛围,通辽职业学院联合通辽市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通辽市“翰墨雅韵·职院风华”首届楹联书法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通辽职业学院

通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中共通辽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通辽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委会由市书法家协会依据评审有关规定,聘请区内专家担任评委,严格组织展览的评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三、征稿要求

1.凡年满18周岁的通辽市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的作品。

(1)书体:不限

(2)内容:提倡自作联,亦可书写古今楹联。因书写内容等而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

(3)规格:对联竖式,高度不超过200CM,(上联+下联)总宽度不超过80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请投寄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填写信息请在作品每联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内容是否自撰。所有投稿作品须附释文。

四、评审

1.由通辽市书法家协会独立组织评审。

2.共展出作品100件,其中优秀作品40件(含蒙文作品5件),入展作品60件(含蒙文作品15件),评审结果将在通辽市书法家协会公众号、通辽职业学院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禁止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请勿一稿多投,违规者取消资格。

4.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优秀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可用于宣传使用。入展作品可根据作者要求进行退稿,运费由作者承担,也可自取。

五、展览时间

展览拟定于2024年5月在通辽职业学院展出。

六、奖励及荣誉

1.向优秀奖颁发证书、奖品一份。

2.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

3.入展作者具备加入通辽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4月15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通辽开发区那达慕风情园戈壁魂皮雕艺术公司二楼

收件人:张老师

电话:

九、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2.本启事解释权归通辽市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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