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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文化旅游和文物广电局联合开展黄河主题歌曲征集活动

时间:2023-09-26 22:34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2

为保护黄河的重要指示批示,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动佳县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中共佳县县委宣传部、佳县总工会、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佳县文化旅游和文物广电局联合开展黄河主题歌曲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榆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佳县县委

佳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佳县县委宣传部

佳县总工会

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佳县文化旅游和文物广电局

三、投稿对象及征集内容

(一)投稿对象:音乐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内容:

1、民间传唱的黄河歌曲作品

2、填新词的黄河歌曲作品

3、新创作的黄河歌曲作品

4、填新词或新创作并制作成音频(MP3)的作品

5、填新词或新创作并制作成MV的作品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五、作品要求

1、收集经典民间黄河歌曲,保证歌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注明来源、提供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2、填新词作品,围绕创作主题要求,进行填新词创作。

3、新创作的黄河歌曲作品,需词曲意境优美,易于人们接受、记忆和传唱。

六、投稿要求

1、体现时代精神,符合不同层次和年龄段听众审美要求,贴近生活,适合传唱,感染力强。

2、须是原创作品,且未曾发表过,杜绝抄袭,不得侵犯原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3、独立创作或合作作品均可。作品以曲谱(A4格式)、MP3或MV等形式投稿。

4、投稿作品均须将作品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分别注明“新填词”和“新创作”字样),为便于准确登记,发送邮件时标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作品名称。

七、评定办法

1、本次征评活动将邀请专家、教授、歌唱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网络公示,最终确定获奖者。

2、评选时间为截稿后30日内,主办方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入围作品的投稿者。

3、在截稿到期后30日内无回复,则视为落选,将不再另行通知。

4、对征集的传唱黄河的歌曲,经审核录用后,适时告知提供者。若征集的歌曲有重复,只选用一首。

5、来稿不退,应征者自留底稿。

八、鼓励办法

为了新创作出群众喜爱、富有时代特色的黄河歌曲,鼓励创作者深入基层采风或调研收集新素材,发掘黄河歌曲元素,对优秀创作者分别进行补贴奖励。

1、填新词歌曲: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

2、填新词并创作MP3的作品: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

3、新创作歌曲: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4、新创作并制成MV的作品: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九、作品展演

对征集的部分黄河歌曲进行现场展演、网络宣传推广。

十、声明事项

1、凡参加此次征集的作品应征者必须具有独立的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否则责任自负,其自行承担侵权法律后果,并赔偿对举办方及著作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所有投稿者,一经投稿成功,即视为投稿者将其作品的发表权、传播权自愿转让于主办方,主办方有权用于公益性的宣传,推广其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十一、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2325749169@qq.com

联系人:郭永永张春晓

联系电话:0912-7960069

中共佳县县委宣传部

佳县总工会

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佳县文化旅游和文物广电局

2023年9月6日

https://mp.weixin.qq.com/s/hpx0A4bcj3gfdCcBc6ta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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