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通知
一、征文对象
凡户籍在宿松县或者在宿松工作、学习、生活的文学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活动主题
传承非遗文化建设美好宿松
三、时间安排
1.公开征集:2023年12月29日至2024月2月29日
2.专家评审:2024年3月上旬
3.评选结果和作品展示:2024年3月底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
承办单位:县号仁青年学会
协办单位: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基于宿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来由、发展和传承故事,表达自己对家乡的热爱和家乡的思念,以及对美好未来的畅想,内容思想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彰显正能量。
2.题目自拟,文体不限(不含古体诗),文字作品字数控制在1000至3000字以内,诗歌不少于10行、不超过40行。
3.来稿需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作品内容如果包括摄影图片或者视频类,必须为原创首发,涉及肖像权、版权等事宜由作者自负。
六、投稿形式
将作品按照“征文+作品题目+姓名”的统一格式命名提交至团县委宣传与网络工作部,按报名表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一并提交至邮箱。
“传承非遗文化建设美好宿松”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docx
联系人:张美芳、吴金旺
电话:0556-7821655
邮箱:ssgqt@163.com
七、评选办法
1.组织专家对候选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次。
2.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800元并颁发荣誉证;
二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奖励人民币4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3.获奖作品将在“宿松青年之声”公众号设置专栏进行展示,并在宿松新闻网、宿松共青团等网站进行宣传。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参与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所有人所有,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
2.所有参与作品谢绝一稿多投,如有发现,主办方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如作者有其他用途,需提前告知主办方。
3.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适当编辑处理,并拥有本次征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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